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量算,变更测绘等业务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3、国家建设部。国家测绘局83号令《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4、建设部[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程序:
1、各建设单位以及各房屋权利人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涉及到初始登记、房产分割、面积变更时,均应委托房产测绘
2、委托方应按要求填写好委托书,并亲自到现场给测绘人员如实指界
3、房屋权利人在测绘通告的时限内,如有异议者应及时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委托测绘时需提交资料:
新建房屋
1、规划地形红线图;
2、规划竣工图;
3、国土地籍图;
4、建筑施工平面图;
5、建筑竣工平面图;
6、根据委托测绘方提出的特殊技术要求所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改、扩建房,其他
1、原房屋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国土证地籍图(验原件、收复印件);
3、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根据委托测绘方提出的特殊技术要求所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文件则综(2001)94号、国测财字(2002)3号以及阆中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分层分户图:综合用房每平方米2.72元收取,商业用房每平方米2.04元收取,住宅用地每平方米1.35元收取:分丘图每平方米0.34元收取。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阆中市保宁镇太平寺街2号金地大厦3楼
(0817-62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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