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办事程序

 

一、办事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验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7、消防合格验收书;
8、白蚁防治合同;
9、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10、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拆迁还房的应提交拆迁安置协议,经市建设局批准的房屋安置方案;
11、契本契;

二、收费标准:

根据川价(2002)238号文件何市物价局核准的房屋所有权收费规定:
1、住宅80元/套;
2 、工厂、医院、学校等用房160元/套;
3 、党政军机关,社会公益和福利单位按120元/宗收取;
4 、商业用房(含写字楼)按240元/宗收取;
5 、每增加一本证书收取工本费10元。

三、发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印章
凭收件收据,缴款发票,印章领证。

四、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 阆中市房管处产权产籍科
初始登记
房屋买卖
房地产赠与
房产分割
拆迁安置房办证
司法裁决过户
企业改制过户
补证
注销登记
换证
● 阆中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 阆中市白蚁防治中心
● 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处经管科
● 阆中市房地产测绘所
● 阆中市房管处物业管理科
● 阆中市房管处执法大队
● 商品房预(销)售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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