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房屋所有权证; 2、分割房屋协议书、公证书; 3、单位应提交房屋分割划分协议文件、公证书; 4、双方印章,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收费标准:
根据川价(2002)238号文件和市物价局核准的房屋所有权收费规定: 1、住宅80元/套; 2、工厂、医院、学校等用房160元/套; 3、党政军机关,社会公益和福利单位按120元/宗收取; 4、商业用房(含写字楼)按240元/宗收取; 5、每增加一本证书收取工本费10元。
三、发证: 凭收件收据,缴款发票,印章领证。
四、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