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预(销)售监管科于2007年4月经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处批准同意成立,办公室地点设在东门口五丰商厦二楼房地产交易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商品房预(销)售款监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商品房预售款的正确合法使用;
二、接受预售人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的备案;
三、接受承购人对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情况的查询;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前期现场查勘以及初审;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
五、承购人对商品预售款违规使用的投诉,依法查处开发企业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和为;
六、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17-6230299 |